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:探亲假与年休假不互相冲抵
核心提示: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全文今天公布,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。查看全文>>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的内容今天在媒体上公布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,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,有意见认为,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
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,目前,中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:寒暑假、探亲假、病假、事假等。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
第一,年休假与寒暑假。在中国,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,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(寒假2至3周,暑假5至6周)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。因此,条例规定: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,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第二,年休假与病、事假。征求意见过程中,一些部门、地方和网民提出,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,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
第三,年休假与探亲假。征求意见过程中,一些部门、地方和